新劳动法规定怀孕假期及产假确认

发布:2024-03-08 14:03:49   浏览 1728 次   作者:好孕无优试管助孕网

新劳动法规定怀孕假期及产假确认

《新劳动法》 规定:

怀孕一至六个月,您可以享受一天的假期确认,生育指标的申请和生产培训。

怀孕第6个月和第7个月,您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。

怀孕8个月后,您可以享受2天的假期。如果您怀孕超过9个月,您可以享受4天的假期,但其中2个包括在产假前。

产检假的计算

国内制定了针对女性员工劳动的特殊保护条例:产假用于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孕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规定的范围内到医院进行正常检查。

计算方法是:怀孕1至6个月,每月1天假,进行怀孕确认和健康培训;怀孕6至7个月,每月1天假期;怀孕在第8个月,您可以享受每月2天的假期;如果您怀孕超过9个月,您可以享受每月4天的假期,但其中2个包括在产假前。

产假是指产妇在分娩前后的假期待遇,一般从分娩的上半年到分娩后的两个半月,晚婚和晚育可以长达四个月,女性员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。 (“中华人民***劳动法”第六十二条)本条不限制出生检查的次数,即只要是正常的必要检查,就应当包括在劳动时间内。不能基于病假,休假,产假,旷工等。

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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